广东云浮质监局利用录像录音监控执法调查过程
本报讯(记者沈洪)“虽然被罚款,但是心服口服,质监部门处处讲理,依法办案,实在是无可挑剔。”这是近日广东云浮市质监局在行政案件调查室设置了音像监控系统后,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一些企业及行政当事人对云浮局行政执法的称赞。据悉,该局把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的调查询问过程进行录像、录音监控记录,不仅防止行政执法腐败的发生,也促进了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该局意识到,一些违法的企业和行政当事人或法律意识不强,或不了解相关质量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滋生对质监部门的抵触情绪。再加上个别执法人员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滥用职权,使行政相对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这些都成为干扰正常办案和影响办案效果的重要因素。为此,该局顺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要求,实施“紧箍咒”的执法模式。“您好,我们是云浮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现就你单位涉嫌存在的质量违法行为向你进行调查询问,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配合。本次调查将实行全程录像、录音监控记录……”
“在调查中,你可以行使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陈述和申辩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
“本次调查到此结束。你对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你亲临或致电、致信到我局监察室反映……”
以上语言是云浮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在办案调查中对违法企业及行政当事人的规定用语。在行政案件调查室设置了音像监控系统后,进一步端正了执法人员办案中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同时真实记录了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做调查笔录前,执法人员都要向行政相对人宣读《行政处罚法》和《技术监督案件办理程序》的有关条款及规定,全面实施执法中普法的新举措。调查询问的许多环节,执法人员均能苦口婆心,耐心说服。
据了解,该局在行政案件调查室设置了音像监控系统后,办理案件的工作量比以往增加了许多。最明显的变化是每一起案件的卷宗比以前变厚了。行政相对人的辩解比以往变得更加充分,每一份调查笔录都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观点和想法,少则数张纸,多则数十张。对于行政相对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执法人员都进行复核,哪些观点采纳了,哪些不予采纳,并且都说明了采纳与否的依据和理由。
通过录像、录音监控记录调查询问过程,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接受调查中最大限度行使陈述和申辩权利,同时可以成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无立功表现的重要证据,作为是否符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的依据。例如该局在处理某电气公司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案中,法规科告知其拟处罚内容,行政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认为处罚数十万元是天文数字,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提出质疑。法规科人员向当事人耐心说服解释认证认可条例方面的法规后,当事人又提出,在查处之后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且产品检验合格,同时配合执法,请求从轻处罚,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规科人员通过观看该案的调查录像,审核认为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这一主张随即得到采纳,该局案审委员会再次审理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该局局长张广衡对此深有感触地说:“在行政案件调查室设置了音像监控系统后,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首先端正了执法理念,防止了行政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使当事人明白在什么地方违法了,为什么要对他进行这样的处罚,消除他的对抗心理。更重要的是,这种办案方式有利于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彻底纠正违法行为。”《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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