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增至25万元
淄博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贷款年限仍为30年。淄博市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比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低2.61个百分点,比如同样贷款20万元、20年期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利息比商业性住房贷款少支付利息7.37万元,可大大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的20万提高到25万元,期限最长30年不变;而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贷款的最高限额仍为20万元,期限30年不变。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表示,将加大对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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