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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11 发表于 2008-7-29 11:06

惠州召开全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座谈会

在日前召开的惠州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座谈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导流渠和稳压器的作用,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好它们的建设,像公安部门抓“三基”工程建设一样抓好它们的“三基”建设,像抓培训党政干部一样抓好工作人员的培训。这“三抓”,既表明了加强基层维稳综治工作机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又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措施。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和谐是第一目标”,在这个三位一体的执政理念指导下,惠州市不断创新基层维稳综治工作载体和模式,创造性地在全市推广建设了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一年半来,全市73个乡镇(街道、林场)、1237个村(社区)建立了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117家千人以上企业中有67家建立了维稳综治工作站。     实践证明,设立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很有必要,效果明显。它改善了基层维稳综治工作的条件,整合了社会管理的各种资源,推动了维稳综治工作关口前移,提高了群防群治水平,调动了维稳综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一组统计数字足以印证上述观点:去年全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38宗,成功率达到95%。如博罗县麻陂镇塘尾村维稳综治工作站成立运作后,先后妥善处理各类纠纷6宗,调处6宗,调处率达100%。一些乡镇领导深有感触地说:“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真正发挥了民情信息收集的作用,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便车道、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道、领导及时掌握社会面情况的快车道!”     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是个新生事物,这就如同一部新机器,必须不断地调整和磨合,才能达至运转正常,协调良好。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由于对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重视不够,导致它们形同虚设;一些地方仍停留在原乡镇综治办和村调解(治保)会的老模式上运作;一 些地方工作人员由于知识、能力、经验不足,调处矛盾纠纷力不从心;一些地方没有建立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等等。这些情况和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订措施,加以解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好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的建设。“抓发展是政绩,抓维稳也是政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稳定意识,将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特别是要在人财物投入等方面提供更大的支持,采取适当倾斜政策,确保中心(站)建设成果的巩固和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像公安部门抓“三基”工程建设一样抓好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的“三基”建设。公安部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同样适用于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的建设。各地要针对部分村(社区、企业)维稳综治工作站建设比较薄弱的实际情况,按照“五个一”,即一块牌子、一间房子、一个班子、一套台账、一支安保队伍的建设标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像抓培训党政干部一样抓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员处于了解和掌握民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他们的素质关系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能否发挥积极作用,能否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和信赖。除了要严格把好“进人关”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办班学习、组织实践观摩交流等形式,努力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使之真正成为基层维稳综治工作的“哨兵”、“排雷兵”,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队伍。     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和第一防线,是惠州市维稳综治工作的一大品牌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责无旁贷,强力推进,推动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建设再上新台阶。(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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