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梅州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
我市紧密联系山区实际,注重抓重点、抓特色、抓实效,构建具有梅州特色的开放的、动态的、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梅州提供了有力保证。去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color=#993300] 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color]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为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工作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市委书记刘日知、市长李嘉多次到市纪委监察局调研指导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纯德充分发挥市纪委常委会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履行职责,努力探索山区落实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方法和路子。2007年,市纪委宣传教育、案件检查、信访、信息等工作均被省纪委评为先进,先后有10人被评为全国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color=#993300] 努力打造反腐倡廉教育“411”工程[/color]
将客家特色文化与廉洁文化相结合,努力打造梅州特色的四基地一论坛一内刊的“411工程”,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411工程”成为我市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亮点,《中国纪检监察报》、《南方日报》等报刊曾予以介绍。四基地:在市委党校建立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基地,在嘉应学院建立廉洁文化研究基地,在梅州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以叶剑英纪念园、三河坝战役纪念馆等为阵地建立红色爱国廉政教育基地。一论坛:联合福建省龙岩市、江西省赣州市纪委举办“红土清风”论坛。一内刊:将原内刊《梅州纪检监察》、《廉政教育资料》整合改版为双月刊《航标》。
[color=#993300]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color]
通过严格线索管理、整合办案力量等措施,使全市案件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2007年,全市新立案件同比增加26.6%,镇(办事处)立案同比上升77%.全市立案数和镇(办事处)立案数两项指标均排在全省前四名。2008年上半年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4.3%,查处“一把手”案件31件31人,同比增加78.6%;树立“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理念,重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年来为109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color=#993300]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color]
采取“五手抓”措施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深化机关作风评议。组织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和机关作风监督员等,对市直80个局级单位、33个A类单位属下的科室和窗口部门的作风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促进机关作风的持续好转。二是延伸“行风热线”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市、县(市、区)直单位“一把手”上线接受、解答群众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715件,办好事实事2011件,减轻群众负担2632万元。三是实行政府部门“一把手”定期接访制度。该制度实行以来,共接访群众452批1170人。四是开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市直46个单位的361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使行政审批行为“看得见,管得住”。五是在报社、电台、电视台开设“记者亲身感受机关作风”专栏。新闻单位分别成立明查暗访报道组,进行“不打招呼”的明查暗访、采访曝光。
[color=#993300]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color]
着力改善民生,突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把党和政府强民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007年以来受理反映纠风方面的群众信访577件,直接查办纠风案(事)件52件,涉及违规金额351.4万元。一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8.64%。全市有1603名乡村医生受到补助。二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突出重点管好开学收费、补课费、校服费。“一费制”、“两免一补”、高中择校生“三限”等政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蕉岭县被省评为“教育收费规范县”。全市有74万名学生享受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政策。三是解决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违纪使用惠农补贴资金的行为,今年上半年查处了此类案件7宗。四是公路“三乱”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color=#993300] 注重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源头治腐工作[/color]
从改革和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一是实行了市直单位统发津贴补贴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发放钱物行为。二是创新“政企合作”建设模式,顺利开通了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被省纪委省监察厅称为“梅州模式”。该系统将全市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力争在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综合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三是制订了党员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的动态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和规范基层财务管理。全市2040个村委会、196个居委会实行了村务公开。全市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基本推行政务公开。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等措施,坚决纠正规避、违反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抓好制度落实。(编辑:吴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