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收归集体所有引不满 村民火烧村委会办公室
大众网菏泽7月29日讯 因对现任村干部不满,菏泽牡丹区一村民深夜纵火将村委会办公室点燃,所幸附近村民看到火情后,及时将大火扑灭。7月27日,该村民被菏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7月25日22时30分,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吴店派出所民警接辖区一村民报警称:当晚22时许,该村村委会办公室被人浇上汽油后放火点着,幸被附近村民及时扑灭,但仍造成了经济损失。
接报警后,吴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往案发现场侦查。由于案发在晚上,现场又难寻目击证人,民警取证工作一时陷入困难。为了寻找破案线索,26日早晨,办案民警请来警犬基地侦查人员协助侦破。侦查人员根据现场勘察到的一运动鞋痕迹,命令警犬展开追踪搜寻。当警犬追踪到村民刘某家中时,警犬狂吠不已。为了寻找证据,办案民警通过深入细致的搜查,终于在刘某家院子的菜园里,挖出了盛装汽油的塑料桶和一双与现场鞋印相吻合的运动鞋。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待,他在未签订卖房合同、未征得村民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从上届村干部手中,将村委会办公室买了下来。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以后,新一届村委会决定将房屋收归集体所有,刘某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7月25日22时许,刘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趁夜黑独自一人爬上房顶,揭开房瓦,从上面浇上汽油,将村委会办公室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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