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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23 2008-7-31 10:57

黄石连续三次荣获省级文明城市

省级文明城市评比三年一次,在2002年、200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之后,今年我市再次获此殊荣。三年文明创建又结硕果。
  29日下午,记者从全省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暨省级文明城市、村镇、社区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05—200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中,除我市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外,大冶陈贵镇等一批文明村镇也受表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陶慧芬在武汉主会场参加会议,并代表黄石领奖。
  近年来,我市文明创建围绕构建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的奋斗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文明城市创建宗旨越来越明确,创建内涵越来越丰富,创建活动越来越实在,创建机制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年创建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明显。通过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市美化、绿化、亮化、洁化工程,大力加强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整治,大力加强环保与生态管理,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在创建中注重从小处着眼,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改造泥巴路、整治黑网吧、打击黑势力、修建休闲广场等,坚持为民创建,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三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成功举办“八艺节”和《黄石的孩子》全球首映式活动,修建完善黄石大剧院等一批演出场馆和文化展厅,城市文化品位明显提升。通过系列创建评比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王林、吴炳才等人典型事迹逐渐深入人心,并在全省产生一定影响。
  在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后,市文明委副主任、副市长苏梅林指出,下一步,文明创建要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要求,在深化和创新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掀起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高潮。
  市领导左莉、周永胜等出席会议。(来源:《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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