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只为骗钱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聪 实习生石华李潇 通讯员弘法)明明是我交钱租住的房子,怎么你也有钥匙?今年4月1日,27岁的小蔡好不诧异:新租住的5楼房中,有个姓郑的青年也拿着房钥匙和租房合同…… 问题出在租房人梁某身上。昨日,这名仙桃男子被洪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理由就是他一房两租。今年3月,梁某花1800元租下一处房屋,随后伪造一份授权书,相继化名“张笑”、“王子辉”,在互联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先是小蔡与他签下租房合同,并付半年租金加押金共5200元,约定4月1日开始入住。尔后,小郑也与他签合同,交了5600元!于是就出现开头一幕。
两位年轻人感觉上当报警。4月10日,警方将梁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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