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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揭家丑:12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足

吴定富揭家丑:12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足

他认为,除股市不断走低影响外,关键原因在部分公司自身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15日在2008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说,据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除了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吴定富分析道。

  针对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吴定富进行了分类部署。他特别强调,对于改善偿付能力不积极、措施不力,造成偿付能力长期不足的公司,采取限制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等方式,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对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甚至影响正常运转的公司,要加大监控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分支机构现金流的监控,以及费率执行情况和数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对个别现金流困难的公司,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吴定富坦言,保险业还要防范投资型业务快速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防范保险资产管理风险和防范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内控不严的风险等三大风险。

  针对投资型保险产品过快增长可能产生的风险,吴定富要求,在精算制度、条款费率管理、销售资格、销售区域、偿付能力要求、投资渠道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提及防范保险资产管理风险,吴定富提出要完善保险资产管理监管制度,加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要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在防范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内控不严的风险方面,吴定富强调说,要在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对保险公司落实相关制度的督促力度。研究推进产品销售过程中收付费零现金管理制度改革。(卢晓平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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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不断增加 保监会将设稽查局

  “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发展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保险行业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隐患不断增加,中国保监会将设立稽查局,以提高监管效能。”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昨天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如此表示。

  12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足

  吴定富说,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来源更多、传递更快、破坏力更大,现实风险因素和潜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现在的风险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另外是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

  据保监会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有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除了受股市走低的影响外,其他原因还在于部分保险公司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以及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而投资风险,主要是部分保险公司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

  “此外,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新的风险,”吴定富说,“今年以来投资型保险业务高速增长,业务结构不合理的风险日益突出。”今年1至6月,投资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为79%,比去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投资型保险业务发展过快,容易引起业务大起大落,使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加大。此外,一些公司将手续费和回报率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可能会产生费差损和利差损风险。

  将设立稽查局和培训中心

  吴定富说,针对保险市场不断出现的风险隐患,保监会将以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优化保险监管部门资源配置,努力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保监会将设立稽查局和培训中心。“目的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管干部和高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违法违规案件立案查办等工作,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培训中心主要负责承办保监会机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保险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为了整合监管资源、避免监管真空,保监会还将设立稽查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四个非常设机构,对相关领域的工作加强协调,强化执行力。

  下半年重点规范车险寿险

  “下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以车险市场为重点规范产险市场秩序,以整顿销售误导为切入点规范寿险市场秩序。”吴定富说。

  “以车险市场为治理重点,解决数据不真实和理赔服务质量差的问题。”他说,针对数据不真实问题,要加大现场检查和处罚力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此外,保监会严格监督保险公司执行已经审批备案的条款费率,防止随意变更费率和保险责任范围。同时,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约束力,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行为的制约和引导作用。针对理赔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将制定车险理赔服务规范,推广车险理赔纠纷调处机制。

  “规范寿险市场秩序,主要是加强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制定投资型产品电话回访指引,完善回访制度。”吴定富说,各保监局要加大对银行邮政代理业务的现场检查力度,加强产品信息披露,研究建立信息公布平台,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和教育。(毛欢喜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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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偿付能力不足 保监会力促险企上市

  中小险企融资渠道将扩充

  “偿付能力不足、投资性业务快速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内控不严等四类风险将成为保监会监管重点。”在昨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将通过上市融资等方式帮助部分险企缓解偿付能力不足问题。

  据保监会透露,今年以来股市的不断走低外,以及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导致行业偿付能力水平出现下降。“经初步测算,截至今年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对此,吴定富表示,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不足的公司,保监会将督促其通过限制业务规模、加强分保、优化业务结构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并将“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

  目前,除中再集团、人保集团和泰康人寿被业内认为是接下来最有希望登陆A股的三家公司外,生命人寿、长城人寿、华夏人寿等都已明确对外表示过上市计划。

  中小险企有望直接入市

  在市场规模扩大同时,更多中小险企面临资金瓶颈。除上市融资外,将投资权放给市场和公司,也一直是监管部门努力的重要目标。因此,近期有消息称保监会正在制订《保险公司投资能力评价标准》,一旦该规定通过实施,意味着凡是符合这个标准的保险公司,都可以直接投资包括股市在内的所有股权投资。

  据悉,保监会正在制订的这部标准将从定量和定性方面考量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包括:从业人员数量、部门机构设置、IT系统装备、公司内部防火墙的建立等等,确保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让保险公司自己作主投资。行业分析师表示,直投的回报率一般在10%左右,中小险企有了这方面话语权,与负债更匹配,更可以提高资产回报率。

  虽然昨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并未涉及相关内容,不过,对于中小险企直接入市的冲动,吴定富也予以示警,“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出现了强烈的投资冲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时有发生。”(张潇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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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投资太冲动

  “前一段保险公司重组,使得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了显著改善。今年资本市场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明显掉下去了。”吴定富在昨日上午的全国保险监管会议上表示担忧。据保监会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吴定富指出,今年以来,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呈下降趋势,除了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的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出现了强烈的投资冲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时有发生。”吴定富说,“有些公司投资十分冲动,保监局没有处理好这个关系,还在积极推动自己所在省份投资,不考虑有关法律法规和风险问题。再次提醒保监局,不要做监管工作不能做的事情。”

  吴定富刚刚签署了2008年第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6月30日经保监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出台的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将根据偿付能力状况把保险公司分为三类——不足类公司(偿付能力低于100%)、充足Ⅰ类公司(偿付能力高于100%但低于150%)和充足Ⅱ类公司(偿付能力高于150%)。保监会将对这三类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吴定富在15日的大会上表示,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改善偿付能力,以及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罗晟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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